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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协助取得谅解成功获得缓刑

发布者:李文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3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3年9月13日兰某因与前妻的感情纠纷到前妻所在的饭馆找前妻,在店铺内与前妻现男友相遇,双方因存在矛盾而发生纠纷,进而进行抓扯,在抓扯过程中兰某失手用啤酒瓶将前妻现男友面部以及头部打伤。经司法鉴定伤口总长达到15余厘米,构成轻伤二级。兰某于2023年9月14日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于2023年9月27日被检察机关认为无逮捕必要,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于2023年12月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李文律师迅速前往检察院了解案情并向检察机关递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同时协助当事人与被害人联系,并通过谈判在付出极小代价的情况下获得刑事谅解书,并成功获得不予批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了充分阅卷,与当事人及家属进行了多次深入沟通,制定辩护方案,撰写辩护意见,为下一阶段的辩护工作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三、辩护思路

本案中涉及的罪名为故意伤害罪,本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权,那么这类案件的重点就是需要获得谅解,因此接受委托后,李律师一直协助当事人与被害人沟通并取得了谅解书,同时与检察机关进行深入沟通,充分向检察院阐明当事人是因为感情纠纷造成的一时冲动,从而对被害人进行了伤害,与一般的普通故意伤害有所不同,其社会危害性较小。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兰作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同时为后期辩护提供的良好的基础。

四、办案结果

最终法院判处兰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一年。

五、办案心得

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一定要认识到案件的关键点在哪里,找准关键点后才能为后期辩护提供正确的思路。同时要与检察机关进行深入沟通,利用好现在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给检察院的权利,争取做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样就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取得良好的效果,因为这样公诉机关与自己均处于同一战线,公诉机关一定会想方设法让法庭采纳量刑建议,从而达到良好的判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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