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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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
李文律师,男,执业于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本科毕业于西华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在成都市某公安局从事刑警工作10年,2019年初辞去公职转为专职律师。以其多年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为基础而主攻刑事辩护,其中以新型网络犯罪、侵财类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类犯罪以及毒品类犯罪案件为主攻方向,并致力于研究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所涉及的刑事合规问题,保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有效规避刑事法律风险。李文律师转为职业律师以来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其中由公安机关直接撤案不予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至今已有五起,同时已有数起案件是在嫌疑人被逮捕后通过其与检察院专业的沟通从而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而予以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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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451次播放
视频内容:

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李文,以十年刑警生涯为基础的专业刑事律师。 如果生产、销售、运输涉及走私烟的: 1.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直接参与走私,或明知是他人走私入境而收购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具体定罪量刑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10万以上不满50万)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50万以上不满250万)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25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是单位犯罪的,按照前述金额标准2倍计算。 2.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走私烟入境后再转手经营的,一般以非法经营罪处罚。具体追诉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以上,或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或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在3年内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处5年以下刑期。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5万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以上,或非法经营卷烟100万支以上的,处5-15年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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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内容:

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李文,是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曾经在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从事十年刑警工作,现在我是以十年刑警生涯为基础的专业刑事律师,主攻刑事辩护,尤其以新型网络犯罪、侵财类犯罪以及毒品类犯罪为主要方向,以法律人严谨的态度让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从实体上以及程序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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